遺囑公證的好處與所需材料
時間:2012-05-09 00:26:29 來源: 作者:
遺囑公證的好處與所需材料 遺囑公證,是指公證機關對遺囑人立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以證明。它要求遺囑人必須在公證員面前訂立遺囑,然后由公證員對遺囑的內(nèi)容和遺囑人的簽名給以證明。濟南律師服務網(wǎng) 經(jīng)過公證的遺囑,有如下好處: (一)遺囑的內(nèi)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規(guī)定,所立遺囑有效。 (二)遺囑內(nèi)容不易被篡改和偽造。 (三)有利于保證遺囑效力的實現(xiàn),保護遺囑人和遺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,防止因遺囑引起的繼承糾紛的發(fā)生。 公民申辦遺囑公證,應親自到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(fā)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,不能委托別人代理。如果當事人行動不便,也可以書面或者口頭請公證處指派公證員到立遺囑入住所辦理。 申辦遺囑公證,應向公證處提供如下證明材料: (一)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。如居民身份證、戶口簿等。 (二)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(chǎn)的所有權證明。如房屋產(chǎn)權證書、銀行存折、車輛產(chǎn)權證明等。 (三)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。 如果遺囑人不會書寫遺囑,或書寫有困難,可以在公證員面前口述,請公證員代書。濟南律師服務網(wǎng)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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