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銷會、租賃柜臺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何維權
時間:2012-07-28 18:31:31 來源: 作者:
展銷會、租賃柜臺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何維權
為了保進市場繁榮,吸引消費者的購買力,五花八門的展銷會不斷舉行,商店里的出租柜臺亦是比比皆是。但是,在展銷會結束后或出租柜臺撤走后,消費者方才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有發(fā)生,這時應向誰要求賠償呢?“消費者在展銷會、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,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。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,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、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。展銷會的舉辦者、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,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。”可以看出,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中的規(guī)定是清楚明了的。濟南律師服務
對參展者銷售商品或提供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,包括發(fā)生在展銷期間而延續(xù)到展銷會結束之后的行為,舉辦者應負連帶責任,消費者既可向銷售者要求賠償,也可向展銷會舉辦者要求賠償。出租柜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,對承租者在租賃期內(nèi)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,盡管租賃期已滿,出租者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,消費者可以向出租人或承租人中的任何一方要求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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